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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曜墨】我怀念的by竹漓若

城焱哥哥:

展信安!

给你写信的时候,天很蓝,云很清,太阳就在头顶。而我一如既往苦苦挣扎在盂一不可自拔,过着除了学习和天气预报之外什么都不应该知道的生活,虽然大部分时间连天气预报也不知道。人生大多时候都是无奈的,这种无奈包括我一如往昔待如初恋的数学却依然依旧对我狠心拒绝闭而不见,我这么爱他,还是考不好,真是没办法。我想:二十年后,待我被生活中琐碎了柴米油盐磨得棱角全平,那时谁还记得什么等差数列解析几何,这样说来,为了遗忘而学习,似乎也是个不错的理由,最起码听起来不知所谓略显高深,可以造成一种很有哲理的错觉。在盂一的。活动范围很小,教室,食堂,宿舍,操场,图书馆,而对于我这种体育课和课间操都请长假不去上的人,只能坐在教室里感受“坐地日行八万里”愈发苦闷,还好,幸运的是,我不是个好动的姑娘。家乡的秋天已经很冷了,我把自己裹得像个包子,还是觉得不暖和,越发像只小松鼠,更加畏寒。去年不是这样的,今年怎么了呢?

想和你说,关于他。

我并不想承认这是我青春年华里一场狗眼看人低的识人不清,虽然事实如此,是我低估了他对我造成的杀伤力,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最近脾气变好的缘故,居然不会怪他。分开的前兆包括每日益深的冷淡和疏离。其实我们自己都知道说出口的爱有多么苍白,当爱容淡成悲哀,就只有分手这一条路可走,既是必然,也就释然了,不知道是不是你心理作用,还在一起的时候,无论他在不在身边总会在单元的楼道里闻到他身上那种薄荷的清凉味道,分开后,越来越淡,直到消失。我相信他是爱我的,或者,是曾经爱过我,不过我不再期待有未来。我个子不高,脾气不好但对他尚算温柔可人,长得凑合,带我出去也不会给他丢人,我到底是哪里不好?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最近总是常常梦到他,在那几个突然生病的晚上,把照顾我的妈妈当成是他,乖乖的吃着很苦的药,却不依的撒娇,哭着喊着好难受,要他抱抱我,在发烧清醒的恍惚间,以为还像从前在学校一样他把睡得绻成猫一样的我拍醒,哄我起来吃药喝水。那时候爱上一个人的我是有魔力的,我可以在重重叠叠的背影中准确找到他,然后,大叫一声他的名字,等他穿越人海牵我离开,体育课会一个人呆在他班门口,听生物老师大谈特谈遗传与变异,而我能从五十个人的声音里分辨出他的不同。我们是邻居,他家401,我家302,假期呆在家看《樱桃小丸子》笑得正开心,听到他上到三层的脚步声,冲过去开门,他站在门口看着我笑,然后,一言不发转身上楼回他的家,恋爱中总会时常想念,虽然楼上楼下,却也不能常常见面,就在各家的阳台上,打着电话,看着对方,这个习惯一直没改掉,我想以后我会告诉我的女儿,妈妈在年轻的时候也是有巴拉拉能量的,嘘,这是个秘密。

他的妈妈我的阿姨十分疼爱我,两家父母熟识,又是邻居。在传统的观念里,可算门当户对。对待我如同亲生女儿,一遍遍告诫他要爱护我,会告诉所有的亲戚,朋友,同事有我的存在。恩,是我们没有珍惜这个机会。从初中到高中,一直看着他的背影长大,看着他到盂一,到武汉,到任何一个没有我的地方去,终于,我们成了关系尴尬的邻居,不是青梅竹马,不是佳偶天成。真正的爱情经世而不惊世,遗憾的是,我们不再经世,也从未惊世。

女孩子想要寒心是很快的,就那么一下,轻轻松松打败她。这个人,在我心里屹立六年不倒。并不是他有多优秀,也并不是他对我有多好,他靠得是我的迁就和忍让。现在才明白,我现在流的泪就是当初爱他时脑子进的水,我失去了爱他的勇气,是因为长大而变得畏首畏尾了吗?不是没人爱我,只是在我看来,对我再好那都不是他。太过慌张的拥抱,连心都是慌张的,总觉得他会变得理解和爱护我,但他终究离开这个小县城,到没有我的地方去,外面的世界太过精彩,那是我不了解的势力范围,现在连记忆都碎成玻璃。我们终究是输给了时间与距离,怀疑和猜忌,我爱的终究还是输给了对我好的。

我丢了樱桃丢了他,就在八月十五月亮节大团圆那天,大家都是但愿人长久,只有我是与君生离别,可是我就是怎么找都找不回来,翻遍了整个宿舍,后来有人找我,让我把那丢乐得项链赎回来,可那时我们已经分手,我能说世风日下吗?我甚至都没有力气骂他,我只是想说:如果你那么有能力,你把我弄丢了的他一并还给我吧。把他还回来,我什么都不要。但最终我还是什么都没说,你看,我真是个薄情的人,连回忆都丢进了尘埃里。

心里都是雨,我要给他点阳光,换个话题,给你说我。

我还是个小孩子,一如你初见我时一样,依旧喜欢吃甜甜的彩虹糖,看美美的绘本,唱清甜的歌,一个人在家会害怕,看猫和老鼠会咯咯咯地笑,偶尔怀念起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和暖暖阳光下奔跑着的我们。然后,不可抑制的笑出声来,走在去各个地方的路上,走到街角就去买棉花糖,走到书店就去读书,可以在美食街晃荡一天来补充我喜爱美食的胃,看到穿绵麻的女子,就停下来多看几眼,各种开心各种玩,一个人走走停停,这样很好,最起码我看起来很快乐。

我是快乐的,都这么说,遇到不开心,小心眼的我会生很大的气。然后,依旧微笑,把它忘掉,说好听的叫快乐没心机,难听的叫凉薄没人义,什么都好,我都没听见,我不是没装过高冷忧郁,但后来发现那不适合我,有什么值得我去效仿。

很久没有买过书,我不喜欢电子书,电子杂志,电子刊物,凡是和阅读有关的电子制品,一律拒绝,我喜欢那种没有距离的阅读,可以买各种书签换着用的随意,也喜欢看到书中结尾的欢喜,这都是在先进的电子设备中找不到的,抱着书,想到他是由好多人的智慧所结成的,闻着那种墨香,就觉得身心舒畅,我对于书,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看到他摆在那里就是开心的,就像一个朋友,喜欢各种文体,各位作家,各种封面,喜欢那种没有隔阂的交流和没有界限的深入,而我能在书中看到真实。拿走了我的书,就像要了我的命,恩,我是个小心眼的姑娘。

认识你不久,却什么都愿意和你说。

就像你说的,认识我是你的幸运,那么我同样如此。

据说,今年有一场独一无二的寒冬,天冷加衣,一人在外不同在家。

酝酿了几个月的信终于给你寄去,用了好多张书写纸来抄,后来发现最普通的最好看。写得太过儿女情长,你看看就好,我只是想说给你听。

慢慢的我会把好多事情忘掉,一如我十七岁时眼角眉梢处的伤。而我怀念的他,依旧是初见的模样,不会温柔岁月,也没有惊艳岁月。

小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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